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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履职尽责找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从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为我县百姓富生态美新未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我们始终把行使检察权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县委对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我们始终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之下。一是以专题报告和上报检察信息的形式,主动向人大和政协汇报工作;二是以走访、检察开放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及委员们的意见;三是健全完善政协委员联系机制,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赠阅《检察日报》《方圆》《人民检察》等报刊78份,为“三员”及时了解检察工作、积极履职尽责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强化对外宣传力度,在各类新闻媒体发稿98篇次,通过“两微一端”、官方网站发布信息401条,进一步扩大了从江检察的影响力。

、围绕发展环境战略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大局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

坚守发展底线,服务企业发展,确保从江投资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地方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主动服务企业、走进企业,加强与工商联和企业家的沟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联系,利用各种渠道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搭建“检企”合作平台,积极进行案件回访,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工作。邀请恒丰公司、明达水泥公司、湖南商会等20余家企业和商会到我院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的“两长座谈会”,从而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企业的联系合作,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坚守生态底线,开展公益诉讼,保护从江生态环境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坚持司法为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履职、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公益诉讼真正体现公益、惠及民生。一年来,我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6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5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13人。先后对从江县44个传统村落进行走访调研,提出了32条检察建议,全部建议得到了回复并已整改落实。督促其依法积极履职,其中督促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建棚面积568平方米;督促整改垃圾场5个10余吨垃圾,整改网络食品安全2个平台60余家入网食品经营机构。

坚守扶贫底线,持续推进从江脱贫攻坚。坚持把服务保障扶贫脱贫工作纳入检察整体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脱贫攻坚工作贡献检察力量。围绕帮扶村发展战略,召开专题会研究脱贫工作;依法惩治危害扶贫工作开展中各类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加强贫困村生态环境保护;选派有基层工作经验、懂少数民族语言的3名干警进驻联系帮扶点翠里乡新寨村、南岑村、宰转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切实为驻村工作出谋划策,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联系村学习领会上级会议精神,促进思想统一。一年来,我院干警深入各帮扶村开展支部共建、捐资、走访、慰问等扶贫活动178次;协调香菇种植基地项目、黑毛猪养殖项目、“一村一品”工程、修建消防池等项目,投入资金11.45万元,协调项目资金10余万元,另外捐助款物3余万元。主动关爱和支持驻村工作,购买了冰箱、餐具等生活用品,改善了他们的驻村工作生活条件。          

、围绕平安建设大局,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平安从江建设的重大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关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同时还注重化解矛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对重特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做到依法快捕、快诉。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和因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宽缓刑事政策,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视其不同情况,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6件17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1件140人,不批准逮捕15件32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0件333人,审查后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46件216人,相对不起诉47件63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同意侦查机关撤回9件10人,改变管辖4件4人,正在审查起诉13件38人。

四、围绕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认真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一年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2件1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至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纠正漏捕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次。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一年来,督促并参与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8次,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96人(次);对发现即将到期的案件口头提出催办5件5人,一年来,没有发生超期羁押案件,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督促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2件12人;书面纠正看守所执行刑罚不当2次,对看守所安全隐患方面提出书面检察建议2次,书面纠正社区矫正执法刑罚不当1次。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高度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纠正和克服重刑轻民思想,切实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重要途径。坚决维护正确的生效判决、纠正错误的生效判决,通过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提出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一年来,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件。审查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件,支持农民工起诉并成功讨薪3万多元。

四是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按照“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统一认识,同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大力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一年来,我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履行检察院对审判活动的诉讼监督职能,有效提升了审判监督质效。 

五、围绕群众热切期盼,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一年来,受理各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件16人,审查起诉案件6件7人,审查逮捕5件9人;审查后批准逮捕4件4人,不批准逮捕1件5人;提起公诉3件3人,不起诉3件4人。回应“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热点,深入县一中、二中、职中等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及“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建立“学校+未检”模式,检察官对“问题孩子”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模式,发现心理问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交流座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10月30日,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报告获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

二是加强控告申诉工作。按照高检院部署要求,我院建设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合了检察机关所有服务群众功能,受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等事项,着力打造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检察服务。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以“三级视频接访室”为载体,全力打造文明接访服务窗口,认真倾听来访群众诉求。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5人次,受理后,及时做了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是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努力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开通线上司法救助平台,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智能化、便利化的救助平台,针对贫困被救助人员开展线上服务专项活动,扎实做好司法过程中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一年来,办理司法救助4件13人,发放救助金9万元,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代理律师、申请人等公开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5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六、围绕省州重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四个专项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州检察机关专项工作会议精神,争创业务“单项冠军”,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两法衔接”、“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传统村落保护”四个专项工作。

一是多次动员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有针对性地组织涉及四个专项工作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安排部署,传达学习上级院四个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制作《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四个专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清单》。

二是加强内部联系,整合部门力量。以四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为纽带,整合各部门力量,建立线索移交、信息互通、多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将四个专项工作贯穿到每一个业务条线、每一个检察环节;以四个专项工作各业务条线分散考核为重点,狠抓各部门业务特点,细化上级部门考核标准,将四个专项工作落细到每一个业务部门,每一个工作节点。一年来,立案监督涉及环境资源保护案件7件7人,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相对不起诉1件1人,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件27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件9人,不起诉1件2人,审查“两法衔接”平台数据信息1600余条。

三是深化外部联系,强化联合发力。主动与县公安、法院、林业局、工商联、国土局、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两长”座谈会等的形式,建立信息互通、走访联系、案件移送、互相监督等工作机制,通过走访食药监局,建议移送1件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切实提高协调了合作能力,形成多部门互助支持、联合发力推进四个专项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是狠抓走访调研,开创崭新局面。深入开展走访企业商会、传统村落、职能部门、乡镇农村、企业中的人大代表等走访调研工作,深入了解企业商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排查县域内44个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提高职能部门在“两法衔接”平台数据录入的完整度,强化党的大政方针和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以四个专项工作为着力点,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开创工作新局面。       

、围绕从严治检要求,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招录一批学法、懂法、具有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检察辅助人员和书记员加入检察队伍,积极探索创新干部和人才任用机制,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过硬、职业操守过硬、道德操守过硬的检察队伍,以领导干部上讲台为抓手,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在坚定理想信念上聚焦用力。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打响“正风肃纪”攻坚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党组书记上党课、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方式方法,引导干警筑牢职业信仰、坚守职业良知、恪守职业操守。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修订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党组会、检委会等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结合,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从严治党上聚焦用力。构建我院全面从严治党“森林管护区”,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正确履行监督责任和系统主体管护责任。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治检的责任主体,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精准划定管护区域的“树木”和“森林”。通过把脉“森林”,着力看好“树木”,将管党治党责任具体化差异化到各部门各岗位,做到凡是有党员、干部的地方都有管党治党责任人,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有任务的良好格局。坚持“尽职免责、失责追责”导向,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

在提升履职能力上聚焦用力。坚持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提高素质能力的主要途径,始终把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干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分批次组织检察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开展素能培训,促进业务本领和理论功底同步提升。广泛开展岗位

练兵,线上线下学习等活动,通过支持学习深造、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承办重大案件等方式锻炼队伍,掀起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的学习热潮,不断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

在推进规范司法上聚焦用力。坚持强化案件日常管理与定期开展评查相结合,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建立检委会系统,按照上级院和县委政法委的要求开展案件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对外发布,以公开、透明倒逼案件质效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一年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1次,评查案件228件,评查发现的问题均得到了及时纠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修复完善我院门户网站,努力打造集检察长信箱、律师接待预约、检察官答疑、检务公开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务工作区”,形成既方便人民群众,又符合规范化要求的工作布局。

各位代表,从江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是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关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发展有待加强,尤其在服务方式和服务时效上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队伍创新运用科学信息技术开展工作能力不足整体素能有待提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三是多重改革任务交织叠加,在稳定思想、理顺关系、健全机制等方面还有不少工作要做。对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县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在政治站位上达到新高度。旗帜鲜

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最根本政治要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项具体实践中,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围绕主题主线,着力在服务发展上作出新贡献。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快速高质发展。积极开展保护企业家合

法权益工作,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深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和生态环保检察工作,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保驾护航。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把检察职能向脱贫攻坚前线精准聚焦,把检力进一步下沉到扶贫一线,把检察工作开展到群众身边,积极参与、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在平安建设上创造新业绩。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罚执行以及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批捕和起诉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妨害社会大局稳定、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维护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
    四是全面从严治检,着力在自身建设上展现新形象。坚定不
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
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职责,严肃党内
政治生活,严格队伍教育管理。围绕“五个过硬”要求,把政治
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五是接受内外监督,在规范司法上强化新举措。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网上评查、定期通报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加自觉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外部监督之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解决群众涉检诉求,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砥砺前进,不断开创新时代从江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神秘从江新未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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