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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0一七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为打造我县百姓富生态美新未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发展环境战略,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大局,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

坚守发展底线,服务企业发展,确保从江投资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地方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大生态建设。一年来,我院先后对从江县传统村落建设、银良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目开展预防工作5次,帮助部门、企业筑牢拒腐防线,堵漏建制,确保重点工程健康稳步推进;深入贯彻落实大生态发展和司法产权保护工作,邀请粤电集团贵州有限公司、鼎城置业公司、福建商会、九乡农特公司等30余家企业和商会到我院,先后召开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助力企业发展”和“服务大生态”为主题的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企业的联系合作,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坚守生态底线,开展公益诉讼,保护从江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避免因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一年来,向县林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等行政职能部门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27件,督促其依法积极履职:补植复绿林地共218亩;治理被污染土壤10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0吨;整治造成环境污染企业1家;整顿企业排污受损农田2.9亩;执行补偿农户水稻损失4060元;督促整顿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面积800多平方米;落实47万元作为修复6个废旧矿山的启动金。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法院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60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公里,关停和整治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企业5家,补植复绿被损毁林地1.6亩,督促整顿被非法占用和改变用途林地15.69亩。

2017年,我院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民行科负责人被授予公益诉讼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坚守扶贫底线,守护民生资金,推进从江脱贫攻坚。依托检察监督职能,主动将脱贫攻坚工作放在检察事业发展中同谋划同部署,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民生资金运行安全。一是根据我县实际,挂牌成立了加勉乡、西山镇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围绕群众诉求、紧盯关键环节、抓实法律监督,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安全和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为当地脱贫工作保驾护航。二是选派有基层工作经验、懂少数民族语言的3名干警进驻联系帮扶点翠里乡高忙村、南岑村、宰转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切实为驻村工作出谋划策,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联系村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精神,促进思想统一。一年来,我院干警深入各帮扶村开展支部共建、捐资、走访、慰问等扶贫活动48次;协调辣椒生产基地项目、黑毛猪养殖项目、“一村一品”工程、修复水渠工程等项目9个,协调项目资金40余万元,另外捐助款物20余万元。

二、围绕平安建设大局,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平安从江建设的重大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关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同时,还注重化解矛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对重特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做到依法快捕、快诉,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5件126人,与去年同期81件140人相比,案件数下降8%,人数下降11%,经审查,批准逮捕60件102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9件245人,与去年同期134件204人相比,案件数上升16%,人数上升17%,审查后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40件215人;通过阅卷、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14件次。

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和因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宽缓刑事政策,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视其不同情况,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一年来,不批准逮捕15件34人,相对不起诉10件22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8件16人,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5万余元,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2017年11月24日,在我院受理的一起盗伐林木案件中,涉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等7人到谷坪乡高武村“龙井溜”坡,盗伐被害人石某某等3人的3株杉树,材积5.01立方,出售后获利7600元。经审查,该案犯罪情节轻微,嫌疑人有自首情节,且双方当事人皆有和解意愿。同年12月5日,我院办案检察官组织犯罪嫌疑人家属及被害人共同协商赔偿事宜,通过积极引导,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并和解,3名被害人共得到五万元赔偿,当场出具了对7名犯罪嫌疑人的谅解书。通过刑事和解,既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减少损失,又帮助犯罪嫌疑人早日回归社会。

三、围绕反腐倡廉部署,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积极顺应反腐倡廉新要求,回应群众期待社会关注深入推进廉洁从江建设,确保预防腐败更加有效,惩治腐败更加有力。

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查办重点。一年来,我院共立案查处了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其中贪污案5件6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 5件6人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同级人民法院已对4件5人作出一审有罪判决。通过成功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涉农惠民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侦防一体化机制,实行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重点预防相结合,拓展预防领域,提升预防效果。一年来,我院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14次,受理行贿档案查询788次,发出检察建议6份,并全部收到书面回复。开展以走苗乡侗寨、访民生民情、送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巡展活动,以全覆盖的方式在辖区内的乡镇、机关、企业开展走访,向农户了解民生资金的补贴情况、向机关工作人员了解惠农政策的实施情况等,覆盖全县1万余人,发放检察机关宣传册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人次。

四、围绕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积极探索和构建新型监督机制挂牌成立了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实现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动态监督,规范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程序,更好地从源头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一年来,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4件6人,纠正漏捕8件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次。

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为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一年来,督促并参与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20余次,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96余人(次);认真检查安全设施和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针对监管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对发现即将到期的案件口头提出催办7件7人,截至目前,没有发生超期羁押案件,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督促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21人。

三是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严格审查申诉案件质量关,自觉把做好息诉工作、促进当事人和解与构建和谐从江统一起来。一年来,审查办理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其中审判程序违法1件,执行监督案件9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0件,法院回复9件,并依法执行。

五、围绕群众热切期盼,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2017年,审查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3人,不起诉2人;回应“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热点,深入县一中、职中、三中等,开展了“花季护航—法治精神进校园”、“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与在校老师和团县委、公安局、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交流座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从团县委、公安局、法院、关工委等部门抽选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责任心强的干部职工,组建了从江县合适成年人队伍,解决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接受侦查机关讯问、询问时缺少合适成年人到场监督的情况,充分维护他们的权益。

二是加强控告申诉工作。我院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以“三级视频接访室”为载体,全力打造文明接访服务窗口,认真倾听来访群众诉求。2017年,共接待群众来访94余人次,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信件18件,及时做了分流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是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关于司法救助的有关要求,努力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司法过程中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7年,我院共受理刑事救助案件4件12人,为被害人及家属争取到司法救助金18.9万元,彰显了人文关怀,为社会稳定注入了正能量。

六、围绕从严治检要求,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严格按照“五个过硬”要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在坚定理想信念上聚焦用力。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打响“正风肃纪”攻坚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贵州发展实际,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开展道德讲堂、党组书记上党课、“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等活动,引导干警筑牢职业信仰、坚守职业良知、恪守职业操守。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修订完善党建考核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党员管理监督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提升履职能力上聚焦用力。坚持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提高素质能力的主要途径,始终把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干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分批次组织检察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开展素能培训,促进业务本领和理论功底同步提升。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支持学习深造、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承办重大案件等方式锻炼队伍,掀起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的学习热潮,不断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

在推进规范司法上聚焦用力。坚持强化案件日常管理与定期开展评查相结合,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并按照上级院要求,随时接受黔东南州检察机关案件评查组和县委政法委案件评查组的质量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对外发布,以公开、透明倒逼案件质效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全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190件,评查发现的问题均得到了及时纠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上级院的统一安排下,搭建了我院门户网站努力打造集检察长信箱、律师接待预约、检察官答疑、检务公开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务工作区”,形成既方便人民群众,又符合规范化要求的工作布局。

围绕改革任务落实,努力构建全新工作格局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增活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迈进,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顺利实施,首批遴选的11名检察官全部配置到业务一线,进一步增强了办案力量;同时为解决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不足问题,在党委、政府支持下,我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公开招录10名辅检人员为检察官完成事务性辅助工作,提高了办案效率;全面完成检察官职务套改与等级评定,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规定分类比例实行人员分类管理,现有员额检察官10人、检察辅助人员18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积极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入额院领导全部编入办案团队直接办案,发挥表率作用,全年共办60余件狠抓办案责任制落实,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检委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等制度,着力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真正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聚焦转隶这个关键任务,全面梳理案件线索,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对不具备立案条件或待查、初查中的线索及时向上级院报备,努力做到不留包袱、不留缺憾、不留后遗症。全方位做好检察人员特别是侦队伍的的思想政治工作,符合转隶条件的7人全部完成转隶,整体过程平稳顺利。

八、坚持党的领导核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我们始终把行使检察权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县委对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遵循的宪法原则,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始终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之下。一是以专题报告和上报检察信息的形式,主动向人大和政协汇报工作;二是以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及委员们的意见。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是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关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职能发挥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有差距,服务创新发展的举措还不够细不够实;办案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需进一步完善;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预判不足,新的办案模式尚需探索,干警的司法理念、业务素能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紧盯不放,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0一八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上级院部署,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面从严治检,强化内外监督,正确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我县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服务大局上作出新贡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毫不动摇地坚持县委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水平。

是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上创造新业绩。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引导作用,持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继续参与打黑除恶、治理互联网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聚焦监督主业,在职能延伸上实现新突破。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健全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假错案机制,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依法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对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构建形成依法督促履职、协同配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监督新机制。

三是深化检察改革,在制度机制建设上务求新作为。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做好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转隶工作,探索建立监察与检察的司法衔接机制,继续在反腐败中担当作为。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不断完善司法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动态管理时效性,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健全员额检察官退出和流转机制,推进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开展。

四是打造过硬队伍在自身建设上展现新形象继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落实县委有关干部队伍管理新要求,强化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坚持素能强检,开展教育培训、岗位技能训练和业务竞赛,探索年轻干警成长成才加速培育新模式,着力增强检察队伍能力,以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

五是接受内外监督,在规范司法上强化新举措。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网上评查、定期通报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加自觉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外部监督之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解决群众涉检诉求,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定信心,开拓进取,锐意进取,忠实履职,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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