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光临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首页>>从检快讯
【办好小案 检察为民】检察支持起诉 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时间:2022-1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告梁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某某、滚某某等14人报酬款29222……”20221014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该院支持王某某、滚某某等14人起诉讨薪一案判决书,支持起诉意见获得判决全部支持。

20226月至8月,从江县丙妹镇岜沙村王某某、滚某某等14人受梁某某雇请,到从江县某学校新校区建设工地从事劳务,产生劳动报酬99222元,已拿到70000元,剩余29222元尾款尚未拿到,之后王某某、滚某某等14人多次向梁某某追讨未果,在得知检察院可以帮助农民工讨薪后,于2022916日向从江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通过询问当事人,向相关单位了解工程项目情况,引导当事人收集完善证据材料等,确定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于2022920日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1013日,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后当庭作出支持王某某、滚某某等14人诉讼请求的判决。

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问题,更关乎社会平安稳定。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中,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收集证据等,帮助农民工减轻维权负担,提高维权胜算,护航民生民利,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检察长信箱
律师接待预约程序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检察官答疑
微博、微信二维码扫描
从江检察微信
从江检察微信
从江检察微博
从江检察微博

版权所有: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