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切
实保障千家万户饮水安全,从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独洞水库
水源环境问题向相关行政单位先后发出了5条诉前检察建议, 2018年11月6日得到了全部回复。
据了解,独洞水库是从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之一,主
要为洛香镇、贯洞镇等地3万余群众提供生活、生产用水。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走访中,发现独洞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因生活、生产、交通等原因,产生的垃圾和污水对库区水源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人们群众饮水安全。针对存在的问题, 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向县水务局、交通局、洛香镇人民政府等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通过跟踪督促,被监督行政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回复从江县人民检察院。目前,一级保护区4.5千米防护网已全部建成,设立19个标识牌、12个界碑,清理已被征用的菜地并完成复绿工作,拆除乱搭建的棚子,同时正在加快进度建设污水处理站及穿过库区的高速公路防护网等,通过一系列的整改有效推进水源环境治理工作。
一直以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都将独洞水库饮水安全工
作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重点之一,目前已发出5条诉前检
察建议督促整治一级保护区水源环境,并多次联合县环保、水务、农业等单位对库区环境进行实地走访、案件回访,核实整改情况,了解工程进度,督促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