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县委、县人大对从江县检察院呈报的《关于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作出肯定批示。
涂刚县长在批示中指出:“充分发挥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大主任李昭贤在批示中提出:“此方案很好。望县检察院认真组织实施,为保护县城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作贡献”。
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是2018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工作重点之一。从江县检察院结合省院、州院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据本县企业发展实际,召开部署动员会,并制定《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汇报工作情况,得到了县委、县人大的肯定与支持。
下一步,从江县检察院将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提供法治保障,助推从江县经济健康发展。